急性蕁麻疹多在數小時到數天自行復原,皮膚不會留下痕跡;若反覆發作六週以上,則為慢性蕁麻疹,建議就醫治療。治療急性蕁麻疹最重要的是找出病因,並避免再度接觸誘發因素,才能儘速痊癒。在復原前不要搔抓,以免皮膚損傷造成細菌感染或留疤。感到不適時,可以冰敷止癢,症狀較嚴重,則可以就醫或是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,使用藥品治療。
治療急性蕁麻疹可依照藥事人員指示,使用含抗組織胺成分之指示藥品,抗組織胺藥品可干擾體內組織胺作用,達到緩解效果,但可能有視力模糊、暈眩、嗜睡的副作用,如需從事專注的工作,應先和藥師討論。當抗組織胺藥品無法改善症狀,可至皮膚科或風濕過敏免疫科就醫,由醫師判斷是否需要使用其他藥品治療。但如果出現「血管性水腫」症狀,例如:金魚眼、香腸嘴、喉部腫脹等,則應立即就醫治療,以免發生呼吸困難,危及生命。
食藥署建議,為了預防復發,一定要儘可能避免接觸過敏原,並維持良好生活作息。若頻繁發生,可向醫師、藥師諮詢,調整作息飲食,並適度使用藥品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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