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17日 星期三

防曬要、擦、遮 輕鬆戰勝豔陽天

夏天氣溫動輒飆升,紫外線無所不在,不論晴雨、室內或戶
外,皮膚都可能會受到紫外線傷害,食藥署提醒,防曬不能只擦防曬劑,還要把握「防曬123:1要、2擦、3遮」原則,就能輕鬆戰勝豔陽天。

首先「要」避免在上午10時至下午3時之間,曝露在陽光下;其次是塗「擦」適當防曬產品,以防止肌膚曬傷及曬黑;最後是出門前可適時透過物理性「遮」避,如:撐陽傘、戴帽子、太陽眼鏡、穿淡色長袖衣服防曬等。

民眾在選購防曬化粧品時,除了要選擇許可字號及完整標示的產品之外,還要依個人膚質及使用需求,挑選合適產品,平時可塗抹SPF15~30的防曬品就已足夠;如果要在陽光下活動,建議使用防曬係數較高且具UVA防護功能的產品,並每隔2小時補擦適量的防曬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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